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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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校发〔2023〕83号)文件要求,新入职教师必须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完成必要的教学培训,并且培训考核合格,方能获得教学准入资格。本学期新入职教师的校级授课考核工作计划于12月下旬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9月1日以来新入职教师,已完成教师岗前培训、各类教学能力培训、助课、其他辅助性教学工作及新开课授课准备,并已通过学院授课考核,取得试讲合格者,可申报参加校级授课考核。

需要获得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的其他教师,满足上述要求时可自愿申报。

二、材料报送

满足条件的新入职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本科课堂教学培训档案》(以下简称“《档案》”)和授课材料。授课材料包括拟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拟开学期)、课程设计、教案、PPT、实验预(试)做记录(含实验内容的课程必须提交)等。其中《档案》的一至七项均需填写,并在指定位置签字、加盖公章。

学院对申报教师的授课材料进行记录、审核后,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准入申报教师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学院公章。《档案》、授课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新文科实验楼B422室),授课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gc@dlu.edu.cn。

联系人:周媛美 87403498 15142593449

三、考核程序

(一)材料审查

学校成立校级考核组,对申报教师的《档案》完成情况和授课材料质量进行审查,材料审查通过可进入现场讲授环节,审查未通过需修改完善重新提交参加下一次审查。

(二)现场讲授

现场讲授内容由校级考核组随机抽取,参加考核的教师按抽取的内容试讲(现场讲授时间另行通知)。其中,理论课讲授20分钟、实验课讲授与指导40分钟,专家组提问10分钟。校级考核组给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未通过授课考核的教师需重新申请参加下一次授课考核。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准入申报教师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3年12月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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