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教学育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质管处发〔2023〕16号)文件要求,学校成立“教学育人奖”材料审核组,依据申报条件,对77名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推荐其中的74名教师获奖,其中符合特等奖条件1人,符合一等奖条件52人,其中含“金普学者”6人,给予奖励46人;符合二等奖条件21人,其中含“金普学者”1人,给予奖励20人,评选结果见附件。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上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姓名,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意见不予受理。学校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周媛美
联系电话:87403498
邮箱:zgc@dlu.edu.cn
附件:大连大学2023年“教学育人奖”评选结果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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