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落实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文件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
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自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及各类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以清单形式汇总(参考附件1),针对检查中的问题组织开展反馈、指导与改进等工作,并跟踪改进结果至达到学校要求并完成归档为止,形成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总结。
重点检查。针对非试卷考核的理论课程,依据学校课程考核材料质量评价标准(2024版)中的“大作业(论文)”“口试(答辩)”和“术科(作品)”评价标准(可在教学质量管理处网站http://zgc.dlu.edu.cn下载),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考察新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参照附件2汇总、并提供所检查课程的相应考核材料质量评价表。在检查“成绩登记”与“平时成绩”时对照“课程考核材料中成绩依据不充分的常见问题”(见附件3)查找不足。聚焦本次和以前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问题反馈、评价标准学习与研讨、经验交流、问题改进等系列工作,使学院教师理解课程考核材料评价指标的质量内涵与达标要求并达成共识,形成学院课程考核材料(非试卷考核)质量评价总结。
制定方案。针对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任务,学院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教学文件检查工作的组织机构、时间安排、检查方式、检查要求、检查安排、问题反馈与改进措施等。在组织实施中引导教师强化质量意识、增强自查与改进的主动性,发挥院教学督导组的作用,提高检查工作质量。
撰写总结。汇总、整理、完成附件1、2和相应的评价表并按要求提交;形成对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与实施改进的基本意见;形成对重点项目检查结果和问题反馈与改进的基本意见;对考核材料在形成、归档、反馈、改进中出现的有特点、效果明显的示例或经验做法予以说明。
报送总结。各学院于5月9日前报送下列材料电子版:⑴教学单位2024—2025第二学期教学文件检查工作方案;⑵教学单位2024—2025第二学期教学文件检查工作总结,以及《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非试卷考核)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和相应的考核材料质量评价表。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二)学校抽查
学校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已归档的各学院课程考核材料(非试卷考核)进行抽查,依据学校2024版的“大作业(论文)”“口试(答辩)”和“术科(作品)”课程考核材料质量评价标准开展校级检查。
材料抽调以学校指定种类、数量与形式,学院按要求自行报送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报送材料的数量与信息见附件4,抽调的材料应覆盖已有专业和课程类型,若可提供的材料数量少于学校要求,请说明“已全部提交”。
报送电子版材料的命名要求:学院材料为“xx(学院名称简称)-抽查数量-非试卷考核材料抽查”,如“建工-6-非试卷考核材料抽查”;非试卷考试材料为“学院简称-学院材料序号-考核形式-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如“建工-1-大作业-yyy(课程)-xxx(教师)”。请于3月18日15时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zgc@dlu.edu.cn。
联系人:赵恒雪 电话:87403498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学文件检查工作对强化质量意识、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落实职责分工,定期听取汇报、解决疑难问题,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和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
2.严格标准 确保质量
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既定评价标准和问题对照清单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每一份考核材料中的问题,确保检查过程不走过场、检查结果不打折扣。注重对问题的反馈、分析、反思与改进。对于自查组织不认真的学院或考核材料质量问题严重的教师,将依据《大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发〔2023〕67号)进行处理。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汇总表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非试卷考核)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3.课程考核材料中成绩依据不充分的常见问题
4.教学单位报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非试卷考核)情况一览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3月4日
上一条:质管处发〔2025〕7号 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考核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质管处发〔2025〕5号 关于印发《教学质量管理处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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