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行为,强化质量监控,保障期初教学工作有序运行,学校定于2月24日-3月7日(第1至第2教学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教学任务落实(特别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试讲、教材选用与发放、上学期教学材料归档等情况。
2.教学运行。教学秩序、调代课、开学初二考、教研活动计划和开展(至少组织1次集体备课)、实验教学准备、实习(训)工作计划和开展、院(部)督导工作计划、同行听课计划、领导干部听课、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思政课等情况。
3.教师教学。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和资料的准备情况;新入职教师准入考核培训安排情况。
4.学生学习。学生返校、出勤、课堂表现、学习状态等情况。
二、检查形式
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采取现场巡视、听课看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教室、实验室、课堂了解教师教学状况、学生学风和教学环境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制定检查方案。教学单位要成立期初教学检查专门工作组,制定检查计划,责任落实到人,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严肃教学纪律。对于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3.及时汇总反馈。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认真落实。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4日前完成《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报送方式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群”中发布。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7403498
附件: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2月21日
上一条:质管处发〔2025〕3号 关于印发《大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大讨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质管处发〔2025〕1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校级授课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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