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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处发〔2024〕19号关于使用新修订教学文件质量评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新时期高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要求,学校于2024年4月重新修订了教学文件质量评价标准,详见《大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文件汇编》第三部分“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相关配套材料可查询教学质量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课程考核材料质量评价标准,在尊重学科差异、体现不同课程特性的同时,保持了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框架,新版“大作业(论文)”“口试(答辩)”“术科(作品)”的质量评价标准、相关教学文件的形式与要求等修订幅度较大;“实验课教学材料”“实习材料”质量评价标准,也依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有大幅调整。

学校决定新评价标准自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请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按新标准、新材料要求完成教学材料、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和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1.大作业(论文)考核材料质量评价标准

      2.大作业(论文)考核方案及考核总结

      3.口试(答辩)考核材料质量评价标准

      4.口试(答辩)考核方案及考核总结

      5.术科(作品)考核材料质量评价标准

      6.术科(作品)考核方案及考核总结

      7.实验课教学材料质量评价标准

      8.实习材料质量评价标准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9月3日

上一条:质管处发〔2024〕20号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考核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质管处发〔2024〕18号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非学历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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