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实施办法
(2025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培养效果,逐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毕业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为保证调查工作规范有效实施,更好地服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旨在了解学校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知识、能力、素质与工作岗位的适应度与胜任度,有利于衡量和审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于人才培养达成度评价,持续促进人才培养方案不断优化、课程内容与行业岗位标准紧密对接,为学校教学评价和改革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第三条毕业生跟踪调查分应届毕业生教学质量调查和毕业生中期发展与培养达成评价调查两种。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毕业生教学质量调查由教学质量管理处每年5月组织实施,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以问卷调查方式进行,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教学质量管理处汇总、分析调查数据,形成毕业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报告。
第五条毕业生中期发展与培养达成评价调查由教学质量管理处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实施,面向毕业5年校友开展,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形成毕业生中期发展与培养达成评价报告。各学院负责本院毕业生信息收集,动员毕业生参与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
第三章 调查内容
第六条毕业生教学质量调查旨在了解毕业生对本科教育教学的总体评价和自身收获。调查问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客观选择题,包括本科教学整体评价、分类课程评价、学习收获评价、本科教学满意度评价;第二部分为主观问答题,包括本科教学的主要特色、最受益的课程、最喜欢的教师、各类课程的改进意见与建议、总体印象和最大的学习收获。
第七条毕业生中期发展与培养达成评价调查旨在通过分析毕业生毕业五年后的评价数据,总结各评估项的主要工作成效及问题,并针对问题提供改进建议,包括社会需求适应、培养目标达成、培养过程反馈、校友资源建设等。
第四章 调查结果运用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调查分析报告梳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动态调整优化本科专业布局,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九条各专业应根据调查分析报告,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教学体系,不断提升专业培养能力。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条:质管处发〔2025〕9号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非学历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质管处发〔2025〕7号 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考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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