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监控,深入了解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运行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秩序良好运行,学校将于10月21日至11月8日(第9-11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采用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安排听课看课、查询教学文件、开展研讨交流、召开座谈会、形成总结报告等形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计划落实
学院全面自查教学运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所开课程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落实与执行情况,报告调整计划与大纲的具体事项,评估对后续教学安排、完成教学进度、保障教学质量的影响情况。
2.课堂教学
课程思政建设情况。了解、交流教师自觉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意识与实施情况;学院(各层面)牵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培训与研讨情况;检查、汇总课程思政建设目标明确、清晰的课程数量、思政元素库的建设数量与应用情况、课程思政融入了教学内容的覆盖度、融入课程思政的教学效果评估情况。通过检查,引导教师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领导干部开展思政教育情况。推进、汇总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政教育情况。
开展各类听课情况。自查本学期学院制定的听课计划或方案(包括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课程听课安排);统计领导干部、同行、学院督导等开展的听课情况;总结各类听课中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新教师培训指导情况。针对新入职教师准入考核工作,检查相关的指导、各类培训及教学文件撰写等事宜的落实情况;针对通过了新入职教师准入的教师,检查学院对其进行教学跟踪的情况。
3.教师教风
执行教学规范。学院牵头开展学校有关教学规范、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的文件学习、查找未执行教学规范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修改、完善学院相关教学环节的要求、标准、质量评价标准等,形成有学院特点的教学质量管理文件;按需组织开展教师、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教学中的问题。
梳理教学目标。重点引导教师秉承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按照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观塑造的课程教学要求,进一步梳理、明确所讲课程的课程总目标、单元教学目标,为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内容的重构与优化、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科学进行课程考核与评价等提供依据。
完善教学文件。依据学校教学规范,组织教师自查、完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设计、教案、考核方案制定与细化、平时成绩标准制定与细化等)。通过教学文件的撰写与完善,促进教学反思、教学改进与质量保障,提高学校教学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开展教研活动。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研究、教师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围绕教学检查内容与要求,开展研讨、交流、经验分享、检查与指导等具体活动,落实各项检查工作。
4.学生学风
检查学生到课率、迟到、早退情况;评价学生总体上课状态、作业完成、拓展学习等情况;截至第11教学周,统计学生参加课程教学安排的各类课外教学活动的人均学时。
5.实践教学
检查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按计划开展情况。
6.教学档案
根据《大连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细则》,自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院各类教学文件、资料等的规范管理及归档情况,并报送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目录(附件1)。
(二)专项检查
1.专题研讨
针对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课堂教学仍然比较传统,课堂上教师主要以知识讲授为主,距‘两性一度’要求有差距”“课堂教学信息化工具使用不够”“部分教师数字化素养和能力不强,授课水平不高,仍旧采用传统授课的方式,缺少课程思政融入,对课堂缺乏有效地把控”等问题,各学院以“新时代大学课堂教学方式的变革与创新”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研讨交流会或专题培训会。要求形式多样、覆盖全体教师、针对性强,明确解决专家组反馈的全部问题或相关问题的具体举措,并形成教学研讨情况总结。
2.专项听课
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组织对2023年1-9月期间来校的新教师开展专项听、评课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本单位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检查的组织与落实工作,教学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检查活动结束后,整理出本单位期中检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2.稳步推进,注重成效。各教学单位应全面分析自查结果,抓住突出问题,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研讨教学问题,探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方法;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认真听取和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附件2),报送途径请关注微信工作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档案目录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3年10月15日
上一条:质管处发〔2024〕26号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质管处发〔2024〕24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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