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健全全员、全课程、全环节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达到规范教学过程、公正评价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根据《大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质管处发〔2023〕1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2025学年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教师本人需独立讲授16学时及以上,每位教师限报1门。每个教学单位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10%。
二、工作程序
1.教师向教学单位申报,撰写申报评价课程教学设计。
2.教学单位审核,安排同行专家听课评价。
3.学校组成专家组听课评价。
4.学校组织学生评教。
5.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计算最终得分,确定等级。
6.2025年9月公示发文。
三、有关说明
1.中山临床学院、新华临床学院由医学部组织认定,认定结果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19教学周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
2.申报评价教师课程安排信息必须准确,如有变更应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调课手续。
3.2023年9月1日来校的新入职教师需通过准入考核后方可申报。
4.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送《2024—2025学年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需认定课程的教学设计(附件2)电子版,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7403498。
附件:1.2024—2025学年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申报汇总表
2.课程教学设计模板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大连大学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