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校发〔2023〕83号)文件要求,新入职教师必须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完成必要的教学培训,并且培训考核合格,方能获得教学准入资格。本学期新入职教师的校级授课考核工作计划于第17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9月1日以来新入职教师,已完成教师岗前培训、各类教学能力培训、助课、其他辅助性教学工作及新开课授课准备,并已通过学院授课考核,取得试讲合格者,方可申报参加校级授课考核。
需要获得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的其他教师,满足上述要求时可自愿申报。
二、材料报送
满足条件的新入职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本科课堂教学培训档案》(以下简称“《档案》”)和电子版授课材料。其中《档案》的一至七项均须填写完整且真实,并在指定位置签字、加盖公章。
授课材料包括拟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拟开学期)、课程设计、教案、PPT、实验预(试)做记录(含实验内容的课程必须提交)等。学院对申报教师的授课材料进行汇总记录、审核无误后,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准入申报教师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学院公章。《档案》及汇总表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新文科实验楼B422室),电子版授课材料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gc@dlu.edu.cn。
联系人:周媛美87403498 15142593449
三、考核程序
(一)材料审查
学校成立校级考核专家组,对申报教师的《档案》完成情况和授课材料质量进行审查,材料审查通过者可进入现场讲授环节,审查未通过者需修改完善重新提交参加下一次审查。
(二)现场讲授
建议选讲内容由校级考核专家组随机抽取,参加现场讲授考核的教师按建议选讲内容自行选定主题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专家提问研讨10分钟(现场讲授时间安排及建议选讲内容将提前通知)。专家组依据评审指标进行现场打分。
(三)公布结果
校级考核专家组给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教学质量管理处以处发文件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制作发放准入证书,未通过授课考核的教师需重新申请参加下一次授课考核。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准入申报教师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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