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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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新入职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能力,保障本科教学质量,学校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并首次组织新入职教师准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果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工作的通知》(质管处发〔2023〕25号)文件要求,经教师申报、学院考核、校级考核组材料审查和现场讲授考核,19名教师考核合格,获得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5名教师考核不合格。考核结果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对于获得准入资格的教师

获得准入资格后,教学单位需对已开新课的新入职教师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指导。制定跟踪指导计划,开展教学材料审阅、随机听课、了解学生意见、考核材料检查、进行同行交流等工作,对开新课实施教学监控,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教学改进,在教学实践中培养新入职教师的教学能力。

2.对于未获得准入资格的教师

根据《大连大学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校发〔2023〕83号)文件要求,未获得准入资格的教师不能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进而无法申报校级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将影响教师职务晋升。目前已发现2023年9月1日后的8名新入职教师尚未获得教学准入资格,但已在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属于违规上课。请各学院自查类似情况,并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请教学单位认真履行在教师培养及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大连大学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扎实开展学院层面培训及考核,夯实教学基本功,助力新入职教师成长。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入职教师准入考核结果汇总表

    2.2023年9月1日后来校新入职教师未获得准入资格且已开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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