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教学质量管理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学校党委部署要求,以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主线,升级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探索建构富有连大特色的质量文化,扩大非学历教育项目覆盖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学校实现国内一流研究应用型地方大学的办学目标。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坚持立德树人,做好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制定《大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召开评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有序推进审核评估各项工作;编印《大连大学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参考资料汇编》《大连大学迎接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一点通》,邀请专家讲座,开展专题培训,把握新一轮审核评估精髓要义;聚焦每一个审核重点逐条检视,全面梳理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目前做法与现状,充分挖掘例证,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分析原因,提出整改举措;将评建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长远发展、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对每个项目设置时间表、路线图,按工作举措推进实施,做好中期检查、督察整改和终期验收,确保评建工作取得实效,助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2.完善保障体系,探索建构富有连大特色的质量文化。遵循高等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建构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脉络,修订《大连大学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搭建涵盖机构与人员、目标与标准、制度与执行、资源与配置、监测与评价、反馈与改进等要素,具有序列化、流程化、结构化特征,可操作、可监测、可控制的教学质量保障框架;践行OBE理念,推进“四个回归”,探索建立质量决策与指挥系统、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教育教学制度与执行系统、教育教学资源与配置系统、质量检测与评价系统、质量反馈与改进系统,形成彼此相互关联、相互作用、螺旋式上升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依据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对教学过程和资源保障进行监测—评价—反馈—改进,从而形成科学顺畅、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运行机制;修订《大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肯定教师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的贡献与取得的成绩,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本科教学改革与实践。
3.注重过程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日常工作。升级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平台,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多维综合评价,提升信息收集能力和管理科学化水平;依托第三方调查公司,开展毕业生中长期发展调查;做好期初、期中、期末三段式教学检查和专项检查;修订《大连大学听课管理办法》,组织领导干部、督导专家和同行听课;抽查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考核材料等教学文件;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思政课工作;制定《大连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分类评价,提高评教、评学结果使用效力;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落实,对教学督导、学生信息员、教学管理干部及教师反馈的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形成信息反馈落实整改长效机制。
4.加强队伍建设,发挥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重要作用。修订《大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多维立体督导模式,建立并运行校际间、校院内的督导工作联动机制,严格教学督导管理,以督为辅,以导为主;做好学校本科教学督导换届工作,加强教学单位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夯实工作职责,拓展信息反馈渠道,发挥其在跟踪教学运行、反馈教学信息、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5.注重内涵建设,做好高等教育质量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把填报数据平台和编制质量报告作为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建立常态化质量监测机制的重要抓手。准确把握指标内涵,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数据填报,认真分析数据报告,查找学校、学院、专业的薄弱环节,立行立改,促进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系统梳理,科学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突出时代特点,紧扣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要求,以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总结学校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呈现本科教育教学整体情况、问题和趋势,并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6.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加强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优化管理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严格审批承办单位举办的非学历教育项目,进行过程指导和质量监督,力争1/2以上的教学单位设立社会培训项目,践行“地方大学服务地方”理念。
上一条:关于遴选新一届本科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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