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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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行为,强化质量监控,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学校定于2月27日-3月10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教学任务下达、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试讲、课表安排、教材发放等情况。

2.教师教学:教师备课、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和资料的准备情况。

3.教学运行:开学初期教学秩序、调代课、开学初二考、教研活动计划、实验教学准备、实习(训)工作计划、院(部)督导工作计划、领导干部听课、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思政课等情况。

二、检查形式

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采取现场巡视、听课看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教室、实验室、课堂了解教师教学状况、学生学风和教学环境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制定检查方案。教学单位要成立期初教学检查专门工作组,制定检查计划,责任落实到人,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严肃教学纪律。对于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3.做好工作总结。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认真落实。《期初教学检查报告》于3月27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报送方式在微信工作群中通知。

附件:期初教学检查报告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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