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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确保各项教学任务高质量推进,根据《大连大学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学校于2024年6月10日至7月5日(第16-19教学周)开展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线下与线上相结合,采取现场巡视、汇报交流、自查总结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对照教学计划检查课程执行情况,对照教学大纲检查教学内容完成情况;2023-2024学年教授主讲本科课程情况。

2.开展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利用“教学质量监控平台”,组织师生分别对授课对象和任课教师开展评价,关注参与情况,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提高参与率,保证评价的真实有效性(附件1)。

3.开展同行评价。根据《大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原则上,每门课程至少由三位同行给出评价结果,每位教师三年内至少有1次同行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是考量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的规定,每学期学院应有序安排同行(含领导干部)听课,及时将评价结果填报到“教学质量监控平台”之中。

4.领导干部讲思政。根据《大连大学“领导干部上讲台”实施方案》“每位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上一次讲台,为在校学生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与政策课”,请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及时填报完成情况。

5.期末考试工作。依据《大连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保障课程考试质量,对考试形式与内容、试题命题方式、考核方法改革情况等进行考查,注重试卷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登录、监考巡考及考场秩序等环节的安排、落实与检查。

6.下学期教学准备。检查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7.教学工作成效与不足。梳理在审核评估迎评促建过程中学院教学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专家考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教学工作思路与举措。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安排,覆盖检查内容,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检查措施落实。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评价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做好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3.整理归纳,认真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研究与改进,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措施。请于2024年7月12日前完成《期末教学检查情况表》(附件2),报送方式在微信工作群中通知,请及时关注。


附件:1.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须知

       2.期末教学检查情况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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