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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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健全全员、全课程、全环节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达到规范教学过程、公正评价教师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根据《大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质管处发〔2023〕1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2025学年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教师本人需独立讲授16学时及以上,每位教师限报1门。每个教学单位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10%。

二、工作程序

1.教师向教学单位申报,撰写申报评价课程教学设计。

2.教学单位审核,安排同行专家听课评价。

3.学校组成专家组听课评价。

4.学校组织学生评教。

5.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计算最终得分,确定等级。

6.2025年9月公示发文。

三、有关说明

1.中山临床学院、新华临床学院由医学部组织认定,认定结果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19教学周前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

2.申报评价教师课程安排信息必须准确,如有变更应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调课手续。

3.2023年9月1日来校的新入职教师需通过准入考核后方可申报。

4.请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送《2024—2025学年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需认定课程的教学设计(附件2)电子版,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7403498。


附件:1.2024—2025学年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申报汇总表

      2.课程教学设计模板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大连大学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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