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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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处发〔2026〕4号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行为,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压实教学管理责任,保障期初教学工作有序运行,学校定于3月2日-3月13日(第1至第2教学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教学任务落实(特别关注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试讲、教材选用与发放、上学期教学材料归档等情况。

2.教学运行。教学秩序、调代课、开学初二考、实验教学准备、实习(训)工作计划和开展、院(部)督导工作计划、同行听课计划、领导干部听课、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思政课等情况。

3.教师教学。教学日历、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和资料的准备情况;新入职教师准入考核培训安排情况;教师开展“即时反馈”情况。

4.学生学习。学生返校、出勤、课堂表现、学习状态等情况。

5.教研活动。制订教研活动计划;教研室层面至少组织1次集体备课。

二、检查形式

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采取现场巡视、听课看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教室、实验室、课堂等了解教师教学状况、学生学风和教学环境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抓实自查自纠。各教学单位须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检查专班,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内容细化自查实施细则,将检查任务精准分配至各教研室、课程组及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清、责任明、落实细,坚决杜绝自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自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2.聚焦问题导向,强化整改实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教学问题分类梳理、建立台账,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节点与验收标准;对学校抽查反馈问题,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从严从快推进整改,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切实以问题整改推动教学工作提质增效,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zgc@dl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7403498


附件: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6年3月10日

上一条:质管处发〔2026〕5号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文件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质管处发〔2026〕3号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非学历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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