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大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质管处发〔2023〕1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补充说明》(质管处发〔2024〕23号),学校于2024-2025学年开展了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分校院两个层面进行。
49门课程申报校级评价,分别由教学质量管理处和医学部组织。评价结果是将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及专家评价得分按0.4、0.3和0.3权重计算后降序排序,其中排序位于前40%且专家评价≥9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综合评价≥80分,评价结果为良好;综合评价≥60分,评价结果为合格;综合评价<60分,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经学校专家组、学院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后,教学质量管理处计算结果,最终20门课程评价结果为优秀、29门课程评价结果为良好。
1626门课程参加院级评价,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价结果是将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得分按0.6和0.4权重进行计算,综合评价≥80分,评价结果为良好;综合评价≥60分,评价结果为合格;综合评价<60分,评价结果为不合格。院级评价不设优秀等级。经学院同行和学生评价后,教学质量管理处计算结果,全部为良好。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至7月1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教学质量管理处,书面材料应明确提出意见者的单位名称、真实姓名、内容依据、联系方式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书面意见不予受理。教学质量管理处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87403498;邮箱:zgc@dlu.edu.cn。
附件:2024—2025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一览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7月12日
下一条:质管处发〔2025〕16号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新入职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校级授课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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