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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学院专项检查(复查)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4-04-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营造迎评工作氛围,使全校师生以最佳状态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考察,学校定于2024年4月8日—10日对学院开展迎评工作专项检查(复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

带队领导:党委常委、副校长李 清

参与领导:各学院联系点校领导、党委常委

参与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说明:王晋良书记视学校工作安排随机参与。

二、检查形式

听取汇报;现场考察。

三、检查程序

主持人:教学质量管理处处长或副处长

(一)院长汇报(<5

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包括以下内容:

1.学院简况,包括学科、专业、师生等基本情况。

2.学院工作成效及亮点。

(二)研讨交流(<15′)

学校工作组与学院参会人员就院长汇报进行交流。

(三)考察学院实验室、功能室、人文环境、辖区卫生等并听取相关介绍。(<20′)

说明:“汇报交流”与“现场考察”顺序视行走路线便利为宜。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审核评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专家考察工作,以迎战状态做好学校专项检查各项准备。

(一)院长汇报要思路清晰、言之有物。一要精准把握汇报节奏,合理分配汇报时间和内容;二要优化汇报内容,做到“突出成效、凸显亮点”;三要呼应学校顶层设计,落实办学思路、办学定位,体现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对学校整体建设发展的支撑度。

(二)现场考察要精心设计、展示亮点。科学设计最优参观路线,精准把握考察点位和讲解内容,充分展示学院的环境与文化氛围、空间与设施条件,考察场所要服务本科教育教学,介绍内容要体现人才培养成效。

(三)会务准备要周密细致、规范有序。学院要按照检查内容做好场所准备,提前调试好设备、摆放桌牌等。按场所容量,安排好参会人员,原则上学院党政班子和骨干教师参加会议。及时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精准把握时间。认真听取工作组交流反馈意见,做好记录,制订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附件:1.学院审核评估专项检查(复查)时间安排表

    2.会场座位安排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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